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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无经济能力,不能自食其力,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收入或者失踪,另一方无力收取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用自己的财产来抵消子女抚养费。
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如果有减少支付的,可以减少支付。减少支付主要是指一方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原有的抚养费,而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能力承担大部分抚养费,可以请求减少支付的情况。
3.一方拒绝支付人民法院关于赡养费的判决、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赡养费的,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为证据,请求法院责令另一方履行义务。
4.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9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应由另一方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负担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适用问题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拒绝履行或者阻碍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扶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的工资或者收入减少;
2.一方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3.一方因服刑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形必须是无力支付或者不能完全支付原赡养费标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不支付或者减少赡养费的请求。如果尽管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仍有能力按照原赡养费标准支付赡养费,其不支付或者减少赡养费的请求将不予支持。例如,当事人原本工资高、收入高,后来工资或收入减少了,但仍有能力支付原赡养费,其不支付或者减少赡养费的请求将不予支持。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
此外,子女抚养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因新的情形或者原因再次起诉,请求减少或者免除费用的,人民法院会作为新案件处理。
3.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请求减少或免除子女抚养费?
1.负有支付抚养义务的父或母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确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而抚养孩子一方有能力负担孩子大部分生活费用的,可以根据支付义务人的请求,减免支付。
2.负有负担赡养费义务的人因犯罪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改造,无力支付赡养费的,可以减免其支付。
3、抚养子女的配偶再婚,愿意承担继子女部分或者全部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用的,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生父或者生母原有的抚养子女义务。承担继子女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用不是生父或者生母的法定义务,生父或者生母不愿意承担的,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用。
4. 不支付赡养费如何寻找合适的律师?
如有疑问,请参考以下几点:
1、专业素质优良:可以通过律师的简介、评估记录等信息判断;
2、响应速度快:这可以从律师的服务记录中看出;
3、真诚的服务态度:这个可以通过律师对咨询问题的回答来判断。
如果您考虑提起诉讼,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专业素质优良:可以通过律师的简介、评估记录等信息判断;
2、形象气质佳:通过律师个人照片、音频、视频讲解可以获得直接的印象;
3、丰富的执业经验:可以用律师亲自办理过的案件来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该怎么办的介绍。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他们会帮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