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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还清房贷前离婚了该怎么办
当婚姻破裂时,若财产上的抵押尚未全部还清,而法院又面临尚未完成财产登记手续的财产问题,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法院可认定当事人对该财产拥有使用权。
这是因为,通过贷款购买房产后,即便没有取得房产登记证,开发商仍然需要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买主,因此事实上该房产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在此情况下法院对使用权的判定不会对使用者的身份或权利施加任何限制。
在还清房贷、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仍不能就产权划分达成一致,可以直接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
对于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双方没有其他争议,能够就产权划分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等办理产权登记证书,直接对该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
鉴于离婚时夫妻双方仍有未偿还的房贷,必然仍需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民法典》第1085条
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承担费用的数额及期限由双方约定;
达成协议不能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者判决金额的合理请求。
2、房子上写的两个名字是离婚的怎么办?
如果财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时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该房产仍登记双方姓名,则应确认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有权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由当地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1.如双方均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并愿意通过竞买方式取得该房产的,应当同意;
2、一方主张该财产所有权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该财产进行评估,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3、如果双方均不主张该财产的所有权,经双方申请,可以拍卖、变卖该财产,其价款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
离婚后,财产证上登记双方姓名的财产,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合理分配。
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当遵循优先考虑子女权益、兼顾妇女权益、照顾婚姻中无过错方、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果该财产是婚前购买的,并已一次性付清,那么该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参与分配。
但如果房产是通过贷款购买的,那么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应该由双方均等分割。